现在股权投资的渠道都有哪些

2024-05-19 03:37

1. 现在股权投资的渠道都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渠道包括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和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在股权投资的渠道都有哪些

2. 股权融资用什么渠道

第一,公开市场发售。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第二,私募发售。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一、股权融资公开发售的好处
通过公开市场发售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是大多数民营企业梦寐以求的融资方式,企业上市一方面会为企业募集到巨额的资金,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将给企业一个市场化的定价,使民营企业的价值为市场所认可,为民营企业的股东带来巨额财富。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企业通过上市来募集资金有如下突出的优点:
(1)募集资金的数量巨大;
(2)原股东的股权和控制权稀释得较少;
(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4)有利于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后续的融资。
但由于公开市场发售要求的门槛较高,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了较大规模和较好赢利的民营企业才有可能考虑这种方式。
与银行贷款类似,民营企业上市在国内的资本市场上也面临不公正的对待,虽然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限制民营企业上市的规定,但在实际审批中,上市的机会绝大多数都给了国有企业,很多民营企业只能通过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的方式绕过直接上市的限制进入资本市场,期待通过未来的配股或增发来融资。
二、股权融资在企业投资有哪些优势
股权融资在企业投资与经营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1)股权融资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组成,相互之间形成多重风险约束和权利制衡机制。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在现代金融理论中,证券市场又称公开市场,它指的是在比较广泛的制度化的交易场所,对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进行买卖活动,是在一定的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公平竞价交易、市场监督制度下规范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贷款市场,又称协议市场,亦即在这个市场上,贷款者与借入者的融资活动通过直接协议。在金融交易中,人们更重视的是信息的公开性与可得性。所以证券市场在信息公开性和资金价格的竞争性两方面来讲优于贷款市场。
(3)如果借款者在企业股权结构中占有较大份额,那么他运用企业借款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因为如果这样做,借款者自己也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借款者的资产净值越大,借款者按照贷款者的希望和意愿行事的动力就越大,银行债务拖欠和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小。

3. 请问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呀?

流通股转让方式: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1993年9月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延风波”,拉开了我国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后,有深圳万科在沪市控股上海申华、深圳无极在沪市收购飞跃音响、君安证券6次举牌控股上海申华等案例发生。
非流通股转让方式:股权协议转让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协议转让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并购行为。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指国家股和法人股。股权转让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请问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呀?

4. 股权投资都有哪些

股权投资一般有以下三种:1.与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股权;2.公司发行新股时,依法购买其股票;3.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认购公司的部分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拓展资料】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股权众筹: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体而言,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由于其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必须依法监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活动。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时,投资方投资成本与拥有的受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可用因素分析法,将其分解为:1.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中投资方所占份额与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时差额。这部分差额表明,由于时间流逝、技术进步与物价变动等因素。受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已经改变,而对这部分可辨认净资产双方采用了不同的计量基础,受资方按公允价值确认,而投资方按历史成本确认,因此产生了差额。2.投资方投资成本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中投资方所占份额的差额。产生差额的原因是由于受资方有未入账的商誉,投资方愿意以高于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将其买进。可用公式表示如下: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一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投资成本一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一受资方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中投资方所占份额)一股权投资差额I十股权投资差额II。

5. 股权投资都有哪些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权投资,又称权益性投资,是指通过付出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等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或股权,享有一定比例的权益份额代表的资产。
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有: 
①获取收益,包括获得股利和资本利得。
②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③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④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⑤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投资原则为:
1、端正投资态度。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
2、要了解自己所投资的公司。要想投资成功,投资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3、要知道控制投资成本。即使是优质公司,假如买入股权价格过高,也还是会导致投资回收期过长、投资回报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笔好的投资。因此,投资股权时一定要计算好按公司正常赢利水平收回投资成本的时间。
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
更多详情请见网页链接(股权投资--百度百科)

股权投资都有哪些

6. 股权投资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都有:1、与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股权;2、公司发行新股时,依法谨慎购买其股票;3、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认购公司的部分资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7. 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

股权投资方式有以下四种:1、控制,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2、共同控制,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4、无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

8. 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一、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是怎样的
首先第一部分的资金方面包括提供风险资本来源的养老基金、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大公司、大学捐赠基金。然后是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项目初步筛选、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一系列程序,把风险资本投向那些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业企业。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监管和服务实现价值增值。“监管”主要包括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在被投资企业业绩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更换管理团队成员等手段,“服务”主要包括帮助被投资企业完善商业计划、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被投资企业获得后续融资等手段。价值增值型的管理是风险投资区别于其他投资的重要方面。退出风险投资完成后,风险投资机构还需要将投资收益分配给提供风险资本的投资者。风险投资机构主要通过IPO、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三种方式退出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实现投资收益。
具体阶段过程如下。从创意的酝酿,到实验室样品,再到样品,由科技创业家自己敲定。在原有的投资渠道下无法变为样品,并进一步形成产品,于是发明人就会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得到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创建阶段是技术创新和产品试销阶段。这一阶段,完成企业规划与市场分析,产品原型在测试中,进一步解决技术问题,排除技术风险;企业管理机构组成;产品进入市场试销,听取市场意见,但产品试销仍未有收益;开始构思产品原型。这一阶段的资金称作创业资金,所需资金投入显著增加。成长期是指技术发展和生产扩大阶段。这一阶段的资本需求相对前两阶段又有增加,一方面是为扩大生产,另一方面是开拓市场、增加营销投入,最后,企业达到基本规模。这一阶段的风险相比前二阶段而言已大大减少,但利润率也在降低,风险投资家在帮助增加企业价值同时,也应着手准备退出。成熟期是指技术成熟和产品进入大工业生产阶段,该阶段资金需要量很大,但风险投资已很少再增加投资了。风险投资家可以拿出丰厚的收益回报给投资者了。风险投资在这一阶段退出,不仅因为这一阶段对风险投资不再具有吸引力,而且也因为这一阶段对其他投资者,如银行、一般股东具有吸引力,风险投资可以以较好的价格退出,将企业的接力棒交给其他投资者。
二、什么叫做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一般是指,通过货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投资,通过多种投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的行为。如果是投资未上市的企业,那么通过股权投资就成为公司的股东,日后按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权益,可以获得公司的红利,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平时所说的买股票,其实也是股权投资的行为。
三、股权投资转让计算方法是什么
股权投资转让的计算方式就是股权投资的收入减去股权投资的成本最后所剩的余额。需要注意股份转让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在计算余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将税费的成本计算进去。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